崇明县建置沿革
唐朝武德元年(公元618年),长江口外海面上东沙西沙两岛开始出露。以后许多沙洲时东时西、忽南忽北涨坍变化,至明末清初,始连成一个崇明大岛。万岁通天元年(696年)初,始有人在岛上居住。神龙元年(705年),在西沙设镇,取名为崇明(“崇”为高,“明”为海阔天空,“崇明”意为高出水面而又平坦宽阔的明净平地)。
南宋嘉定十五年(1222年)设天赐盐场,隶通州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为崇明州,隶扬州路。明洪武二年(1396年)由州降为县,先隶扬州路,后隶苏州府,兼隶太仓州。
民国时期,先后隶属江苏南通、松江。解放后,隶属江苏南通专区。1958年12月1日,崇明县划归上海市管辖,目前是上海十九个区县中唯一的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