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改委要求各省申报卫星及应用产业专项
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,近日发改委、财政部发出通知,要求各省申报卫星及应用产业专项。鼓励企业做大做强,鼓励以自主创新技术产品为纽带,实施上、中、下游相关企业联合研发和应用,优先支持综合优势强的重点企业和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。
与2012年的专项相比,此次下发的通知补充了部分专项内容,新增支持高分辨率遥感小卫星的自主研制及应用的条目,鼓励开展卫星遥感商业应用模式创新。此次通知微调了专项支持的重点领域,删除2012年的“运动平台卫星通信应用系统”,重点领域仍涵盖四大板块,具体包括卫星通信应用、卫星导航应用、卫星遥感应用、卫星发展基础。
专项涉及的设备和应用包括:保护卫星移动通信地面系统关键设备、宽带多媒体通信卫星地面系统关键设备;兼容型北斗导航终端及其组件、智能位置服务应用、室内外无缝定位融合服务应用、高精度位移监测应用;高分辨率商业遥感小卫星、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应用、卫星技术综合应用服务示范;卫星平台关键部组件研发与示范应用、卫星有效载荷核心部组件研发与示范应用。
在申报条件方面,要求制造商和用户已签订研制或采购合同,项目合同要求是“一个制造商与一个用户签订一份合同”,卫星遥感应用类重大项目允许“一个制造商与多个用户分别签订合同”(不多于3个)。合同文本中应明确研制与示范应用的具体内容、数量、技术指标、合同金额、合同执行期限等要素。在《项目实施方案》中详细阐述合同相关的研制、用户应用的具体内容及相对应的经费构成等。